> 海釣
上海市閔行區那兒的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門口,張軍把他所收到的行政處罰單給展示了出來。這是高齊拍攝的作品。
在此之前,張軍壓根兒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跟“官府”打起官司,然而,在10月15日的那個下午,作為上海市閔行區“釣魚案”的當事人,他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講了那么回事,稱自己對這場官司能夠勝訴滿懷希望,就在日前,張軍已然委托了維權律師郝勁松,向著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去起訴了,訴求是讓對方撤銷行政處罰并且承擔訴訟費用。
同一天,有另一場庭審,這場庭審在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展開。當事人是江濤,江濤有著和張軍相同的經歷。今年6月21日,他因為“順路搭載”了一男一女兩名乘客,然后被寶山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當場抓獲”。在這之后,他被以“用肢體語言與乘客商定價錢”這個理由,處以行政罰款2萬元。
當日,鑒于“雙方意見未達成一致”,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宣告調解無果,選定日后進行宣判。
張軍稱此屬正常現象。在過往的釣魚執法相關案件當中,身為原告一方人員的無一能夠獲取勝利結果。其表明自己所提起的起訴,已然在本月9日的時候,于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正式順利辦理立案手續,很快就要展開開庭審理相關事宜。
小白領成了“大鯉魚”
陸續仨日里,地處上海市郊的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那個大門一直緊閉不拉。還沒到中午12點,原本是用來“當場拿下”非法營運車輛的3輛面包車,就早早地停在了院子當中,呈現著“淡季”那般的狀況。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講了,“好些天沒瞅見劉隊長來上班。”。
早在一個月之前,那處于“釣魚案”糾纏之中的執法大隊,針對執法方式有著頗為高調的回應舉動。此大隊于中共閔行區委員會這一黨務公開網上,發布有《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出“新招”整治非法營運》這類文章。在這其中提到,該大隊二中隊面對取證據方面的難題,積極地思索應對之方,想出了采用先取證之后再進行查處分兩步并行的執法新鮮辦法,采取先去進行證據收集而后再實施查處動作。其表明“靈活運用‘先取證后查處’這種方法,能夠有效地緩解執法時在獲取證據方面所面臨的困難狀況,對維護客運市場穩定有益處。 ”。
但記者今天在上述網站上沒有找到這篇文章。
劉建強大隊長接受媒體采訪談及“先取證后查處”辦法具體內容時公開表示,這是工作秘密。
然而,那有著親身經歷的張軍,把這所謂的“工作秘密”給公之于眾了。在那一個多月的時間里,他身為圣戈班集團中國磨料磨具公司的市場經理,引領著眾多蜂擁而來的媒體,不下15次使其將現場畫面復刻還原了。
午后1點左右,也就是2009年9月8日,張軍那承載著出行使命的“長安福特”,于閔行區元江路與華寧路那個設有信號燈的路段,在紅燈前50米的位置穩穩停下。這個30多歲身為白領的他呀,每日上班下班之時,都會駕馭著私家車,穿梭于家與單位這兩端之間。
在那漫長的紅燈等待時段、時間里,他側邊其右側位置的副駕駛座窗前,出現顯露出了一名30多歲年紀的男子,這名男子身著穿著一件白色T恤,其模樣“看上去不像是流浪漢,呈現出的就是那種普普通通市民的樣子”。而后該男子捂住按壓住腹部,宣稱聲稱“胃痛”,還請求要求張軍順路搭載一程。
7分鐘過后,那個男子呈現出“絲毫沒有了胃疼時的模樣”的狀態,并且還主動提出來,“我給你10塊錢”。張軍聲稱,他在當時馬上就表明,“我開的是私家車,因為你胃疼所以才載你的,不會要你的錢,只是把你放在前邊兒”。
“三分鐘倒計數一完,長安福特在男子要求之下,進行轉彎動作,之后停車。男子嘗試使用手部去拔除該車輛鑰匙,緊接著和張軍扭打在一起。車外方面,有七八位著裝為黃綠色制服的執法人員上海釣魚執法事件判決,從東方、西方、南方、北方各個方向包抄過來。”。
此后出現了這樣的情形,名叫張軍的當事人明顯覺得不堪回首,有一名執法人員揪著他的脖子,還有另外兩名執法人員反扣住他的手臂,將他押到一輛停在北松路1358號上海市中馬皮件有限公司大院里的金杯面包車上,長安福特被扣押了,而那位男乘客不知去向了。
在15日下午的時候,大院傳達室當中,做著相關工作的那位老師傅,向中國青年報的記者進行了證實,其表示,“此處往往會常有執法大隊所使用的面包車出現,并且還曾經抓過幾個從事非法營運的‘黑車司機’。”。
之后,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判定張軍存在“非法營運”情況,并且施加了1萬元的行政罰款,在交付罰款10天之后能夠取回被扣押的車輛。然而,張軍針對執法大隊進行質詢,指明那位身著白色T恤的男子屬于“釣鉤”,自己恰如其分便是“被釣住的魚”。
劉建強是拒絕去透露那事件里搭車者的相關信息的,然而,他進行接受媒體采訪這個行為的時候宣稱,執法部門確實是存有執法過程的錄音的,只是“不方便去提供”。
江濤告知中國青年報記者,他認定自己是“釣魚案”受害者有著一個關鍵緣故。今年6月21日,他被“當場抓獲”之后,在同一地點,重逢了一男一女兩位乘客。那時,他們正對著一輛桑塔納請求“搭載”,江濤接著上前進行交涉,而且兩位“乘客”身上帶有錄音設備。
郝勁松律師稱,按照以往經驗來判斷,所謂“釣鉤”通常具備兩個特點,其一為將司機引至埋伏區域,其二是“嘗試去拔車鑰匙”。另外,“釣鉤”常常會攜帶錄音設備,鑒于官方認可執法過程里的錄音是存在的,“所以,上車之人無疑即為‘釣鉤’”。
執法大隊與“釣鉤”雙贏
兩天的暗訪期間,記者留意到了一位出租車司機,該司機證件號為“滬,16337×”(為保護當事人,此處隱藏了末位數——記者注)。這位老司機一直在閔行區地帶從事經營活動。他向記者進行了證實,稱所謂“釣鉤”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好多年以來,在上海市閔行區,以及還有寶山區等市郊的地方,有著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直存在著這樣的一種執法方式,他們常常會通過“埋伏”來進行作戰,會“當場抓獲”那些正在開展“非法營運”的私家車,然后還會對其處以1萬至2萬元的行政罰款,并且他們在工商銀行或者是建設銀行設有用來收取行政罰款的專用賬號。
那是挺正常的,畢竟真的黑車,抓捕起來是相當困難的。所以就得找個“釣鉤”,誘使你上鉤,讓你去乘坐所謂的黑車,然后罰罰款。老司機對于這種情況早就習以為常了。他跟記者講,整個上海市起碼有上千個“釣鉤”。
這個老司機告知記者,在每次執法活動開啟之前,執法大隊會先去確定抓黑車的“區域”,之后帶領著“釣鉤”前往去踩點,通常一個區最少會設置多至五六個點,而一個點要抓到最少5輛車。
被稱為另一位“釣魚案”的當事人的陳瑞勤,肯定了這一說法,他是上海市愛慕園林綠化公司的一名職員,在兩年當中,這個身材矮小的男人,已經兩次把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告上了法庭。
二零零八年,有一個炎熱的夏天,他駕駛著公司的面包車,駛過了閔行區一片寬闊的地帶。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子,以“熱暈了”作為理由,要求“順路載上一程”。五分鐘之后,這個男子拔出了他的車鑰匙。與此同時,陳瑞勤被幾個身穿便衣的男子“當場抓獲”。
彼時,我壓根兒沒瞧出來他們屬于執法大隊,我讓他們出示證件,陳瑞勤對記者講,而這般要求,致使他遭受了這伙人的毒打,他們宣稱自己是“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
令他感到震驚的是,他身處執法大隊的辦公室當中,碰到了一伙社會閑雜人員。其中為首的是一名30多歲的男子,其身高大概在1米8左右,“著裝頗為整潔,且不說粗鄙之語”。該男子還帶著七八個小弟,這些小弟又一次對陳瑞勤進行了猛烈毆打。在這之后,陳瑞勤了解到,這個30多歲的男子就是與執法大隊往來甚密的“釣頭”,他手底下至少有幾十個“釣鉤”。
陳瑞勤告知中國青年報記者,他于兩年的密訪期間發覺,“釣頭”與執法大隊的關聯極為緊密,僅在閔行區,起碼存在3個“釣頭”,其手下擁有100多個“釣鉤”,“釣頭”跟“釣鉤”常常是出自同一個村子的老鄉,能夠一呼百應。
令人更為震驚的是,于閔行區,“釣鉤”每成功誘使一位私家車司機上鉤,就能斬獲 300 元人民幣,其中“釣頭”可抽取 200 元。寶山區給予“釣鉤”的報酬同樣是 200 元,南匯區為 250 元,奉賢區卻是 600 元。“釣鉤”要用這些錢去籌備錄音筆等工具。一位成熟的“釣鉤”,月收入少則兩三千元,多的時候能有五六千元。而“釣頭”每個月能夠穩穩賺得 1 萬至 2 萬元,一年的收入可達十幾萬元。甚至還有些“釣頭”開的是尼桑,“在上海早就購置了房產”。
同時,有一份文件引發了公眾的關注,這份文件是《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2007-2008年度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總結》,在其中提到,在連續的兩年時間里,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做到了“查處非法營運車輛超過5000多輛”,“罰沒款總計達到5000多萬元”,“超額完成了市總隊以及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
有知情的人士透露,這就是上海不少交通執法大隊跟“釣頭”之間呈現的那種“雙贏”狀況,而這恰好是“先進行取證然后再予以查處”所包含的具體內容。
在進行采訪期間,中國青年報的記者嘗試著去聯系一位姓江的被稱作“釣頭”的人,然而,他的手機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的那種狀態。
除了“釣魚”,還有“養魚”
和所有大城市相同,黑車這一問題始終是上海市容里的“毒瘤”,特別是在閔行、寶山這類郊區,以及像張江高科這種交通不便利的區域,即便并非上下班時段,QQ、捷達、桑塔納2000、金杯等黑車也滿滿當當密匝匝地占據了地鐵口、人行道,甚至還有綠地。
這些本不該存在的非法營運車輛,常常會以明確的價格來進行交易,有著屬于它們自身所遵循的一套標準,就像在閔行區莘中路乘坐那種沒有正規運營資質的車輛前往莘莊地鐵站時,6位此類從事非法營運的司機都向記者表示“10塊錢”,并且在閔行區老工業園區的周邊區域,那些以皖字作為開頭的車輛牌照,已然成為了非法營運車輛的一種標志性特征,等同于它們如同具有某種特殊身份標識一般的存在了。
被暗訪的閔行區黑車司機老于告知記者,他自己呢,已經有過三次被抓進去的情況了,每次被抓進去都會被罰款一萬元。還有其他情況呢,某些閔行區的黑車司機被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抓捕了二十三次,又被放行了二十三次,前前后后總計起來被罰款超過二十萬元。

這個有著黝黑皮膚的男子表明,實際上他很少搭載陌生人,除了看到那種面容和善些的才會去做一定的生意。他著重指出,差不多百分之百的黑車都經歷過“釣魚”這種情況。
他偷偷傳遞消息,他有個朋友的弟弟乃是傳說里的“釣頭”者,在這一片區域通常是安徽阜陽籍貫的人從事此職業。若黑車司機的車被扣了,通常只要給“釣頭”送上兩條中華牌香煙,便能夠“比較早地拿回車”。“釣頭”向執法大隊長打聲招呼,大隊長簽署“同意”便可。然而張軍的車卻是在被扣押十天之后才拿到的。
還有啊,在執法大隊著手展開行動以前,“釣頭”時不時地會把消息透露給關系較為親近的黑車司機,如此一來,黑車司機便能避開一劫了。
“我知曉招那些所謂‘釣鉤’的標準喲。”老于講道。他跟陳瑞勤的說法完全一致。“釣頭”做招募“釣鉤”這件事兒,不論男女性別,通常存在三個要求:其中一個是,長相凈潔,不顯得猥瑣,然而又不容易被人記住;另一個是,衣服必得穿得干干凈凈,起碼得看上去像個普通市民;還有一個是,容易獲取他人信任,“更優選項為胖上一點,和藹一些,并且憨厚一點兒”。
在記者表明自己的身份之后,老于發出警告,說道:“不要去招惹他們,那可是出過命案的呀。”而且,他聲稱是“抱著保護的目的”,為了記者的安全著想,拒絕向外透露更多的信息。
按張軍憤怒地講,存在這樣的情況,黑車是由執法大隊專門當作用來引誘我們的魚,而我們則像是被其釣到的魚。
10月15日,有記者來自中國青年報,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針對“有的黑車不到10天就解除扣押”這樣一個問題,在上海市閔行區信訪辦,有一位女同志予以承認,稱“規章制度中的確存在漏洞”。
媒體進行詰問時,上海市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交通科感覺情形好似如臨大敵一般。此科身為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上級監管部門,其中一位辦公的人員表達稱,“涉及‘釣魚案’的所有問題都要詢問辦公室”。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又表達稱,“我們交通方面的發言人前往市里去開會了”。
1. 對于“釣魚案”背后所潛藏的規則,有一位王姓的工作人員表明,“我既不拒絕采訪,同時也不接受采訪,并且我們不會給出任何看法”。2. 在記者出示有效的證件之后,這位工作人員以“媒體到來的數量太多,沒有辦法證實你的記者身份”作為理由,要求記者先與區委宣傳部去進行聯系。
截至發稿時,區委宣傳部的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據一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的官員講,正是因先前面對媒體時那種高調姿態,出現了“說錯話語”的情況,所以才致使處于被動境地。故而政府相關部門作出決定,要采取保守姿態,秉持“不發表言論就是最為恰當的表態”這一理念。
張軍近一個多月以來,始終處于那種身與心間布滿疲憊之感的狀態里。然而,他作出表明,他已然聯合了十幾位遭受“釣魚案”影響的人,計劃要把這場官司堅持辦完直至結束句號。
盡管江濤所涉的那個案件仍未進行宣判,不過處于等待開庭階段的郝勁松宣稱,“根本不要懼怕,我以及張軍都對他予以支持。以往未曾取得勝利,可這并不意味著往后就絕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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