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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海釣

年輕人進軍“漁樂圈”,看似佛系的釣魚運動原來有這么多的風險!

yu81.com 2023-04-25 海釣 評論

仁者樂山,漁者樂水。每位釣友的心里都藏著一個江湖!

垂釣,這項曾經“老頭樂”的佛系運動,近年來卻被年輕人盯上了!

據中國釣魚協會的不完全統計,目前中國大約有1.4億釣魚人群,18-45歲人群占了半壁江山。

但釣魚也存在一定的風險,落水溺亡、觸電身亡、蛇蟲咬傷......這些事故并不少見,今天保魚兒就來盤一盤釣魚的風險。

01

釣魚背后的風險

誰是隱藏“殺手”?

【案例1:海釣】

2020年11月18日,老章組建海釣微信群,邀請釣友老李及船夫老潘等人入群。此次活動為AA制,船夫老潘掛靠的XX海釣公司提供相關服務。

11月21日早上,老潘依次將6名海釣人員由南向北沿島送至各自釣位,其中老李最先登礁在104號釣位坐釣。


當天下午4點,準備返航時,于老李釣位附近海中發現其身著救生衣俯面浮在水面。經醫生檢查后確認死亡。

法院判定:

XX海釣公司、船夫老潘承擔10%的責任,賠償164980元。老李家人自擔90%的責任。

判決要點:

老李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且具有海釣經驗,應當充分預見到海釣活動的風險并對自身安全有更高的注意義務;

XX海釣公司、老潘作為旅游經營者未盡到必要的風險警示、告知及安全保障義務,存在一定程度的過錯,且該過錯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關系;

此外,XX海釣公司、老潘未舉證證明其已盡到提示老李等海釣者投保人身意外險的法定義務,導致老李的親屬喪失獲得意外傷害保險賠償的可能性,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案例2:釣魚場】

2019年9月4日9時許,老丘與朋友持會員卡到被告釣魚場,在潮溝邊上釣魚時不慎滑入水中,時值被告參圈放水,老丘瞬間被水沖走后溺亡。

法院判定:

被告釣魚場承擔30%,賠償292174.5元。老丘自擔70%的責任。

判決要點:

老丘進入被告經營的海域釣魚,被告對垂釣區域有監督、管理的義務。但被告未明確垂釣地點、放任對垂釣者管理,致使老丘隨處釣魚,存在過錯。

老丘作為成年人且從事戶外垂釣多年,應當預見到在湍急的潮溝及長滿苔蘚的礁石上釣魚存在滑入水中的風險,但卻放任自己的行為,對此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案例3:釣魚場】

2017年4月21日,老胡到XX漁場購買釣魚票入場釣魚,因其魚竿被魚拖入水中,老胡即脫衣下水欲追回魚竿,向湖中游了約60米拿到魚竿后往回游,在其回游10米后,沉入湖中。

與其一同釣魚的案外人老李見狀立即脫衣下水欲救援老胡,因湖水溫度太低,身體無法承受,游出5、6米后折返上岸報警。后經救援隊打撈上岸,此時老胡已經死亡。

法院判定:

XX漁場承擔15%的責任,賠償162731.13元。老胡自擔85%的責任。

判決要點:

老胡作為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事故發生時系春季,水溫較冷,其在釣魚竿不慎落水后下水去撿的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其未盡到對自身安全的注意義務;

被告XX漁場作為事發釣魚場的管理人和經營者,其在事發漁場四周未設置相關警示標志,未盡到對垂釣者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

圖片來源于網絡

02

釣魚風險規避指南

上述案例反映的釣魚事故只是冰山一角,風險遠不止如此。

保魚兒翻看了多方報告和案例,總結出了以下10點常見的釣魚風險,并附上了防范措施,建議收藏!

也歡迎釣魚老手補充哦~

03

俱樂部、釣友

如何配置釣魚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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