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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
前海釣魚人“扎堆” 市民呼吁規范管理
有著碧波蕩漾景象的海邊,存在著有人以悠閑狀態架起幾根釣竿的情況,像是在等待著魚兒可以前來咬鉤,而這般狀況正是這些青島人平日里的生活日常,可在外地游客看來,這曾經是一道有著別樣特色的“風景線”。然而,隨著海邊釣魚的人數越來越多,他們跟游客之間所產生的矛盾也就跟著出現了。就在近日,有好多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的“直通12345”平臺上面留言,是在反映音樂廣場附近有人釣魚從而產生擾民問題。
記者去到音樂廣場那兒看到,這片海岸的護欄之上,掛著好些印著“前方海域禁止潛水、垂釣,以防發生風險”字樣的警示牌,然而,在警示牌旁邊不太遠的地方,卻是釣魚人布置下的“魚竿陣”,40多根長短不一樣、材質也不同的魚竿,相互間隔大概1米左右,從旁邊斜著搭在海邊護欄上。有記者進行觀察,那些釣魚的人,每個人在同一時間,都照看著四五根魚竿,他們時不時地搖動漁輪收線,更換魚餌,接著甩竿,把魚鉤送回到海里,其甩竿動作很是瀟灑,這吸引了不少孩子停下腳步觀看,然而家長們看到在空中胡亂飛舞著的魚鉤以及鉛墜,都被嚇得趕緊拉著孩子,遠遠地躲開了。
記者跟釣魚的人交流得知,常來這兒釣魚的人有十多個,釣魚屬于他們的一項愛好,雖說每人有好幾根魚竿,然而能帶回家的魚卻沒多少。有個釣魚的人講,景區掛著“禁止釣魚”的牌子,并且時常有保安過來勸阻,可他們對此不認可。“這種規定沒法律依據,釣魚是極具青島特色的休閑活動,理應受到保護。”他講。針對游客擔憂的魚鉤傷人問題,他表示:“在海邊釣魚的都是老釣友,大家平常都很小心,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可是,在其身旁的那些游客,針對此情形卻持有不一樣的看法。那位來自曲阜的顏先生講道,一兩個人于海邊開展垂釣活動,這屬于一種風景,然而,像這般數量較多的一群人在海邊進行釣魚,不免就會變成一種干擾。“那些從事釣魚活動的人,即便在甩竿之時已然十分小心謹慎,可依舊存在失手的可能性,這樣的行為本身就已經對其他人的安全形成了威脅,相關職能部門理應進行規范。”。

在采訪期間,記者知曉了這樣的情況,除音樂廣場以外,團島鼻、八大峽中苑碼頭、小青島、太平角、臺島路以及麥島南側等地的岸邊,有著不少正在垂釣的人。另外,西海岸新區的唐島灣,嶗山區的八水河、嶗山頭、青山、返嶺等地,同樣是釣魚人聚集扎堆的所在之處。“這些釣點大多處于海濱風景區范圍之內,岸釣所使用的魚鉤較大,鉛墜重量也較重,釣魚愛好者于人員密集的景區揮動魚竿時,確實存有刮傷到他人或者砸到人的風險。”一位長期對海邊釣魚問題予以關注的網友表明了自身的看法。
在青島,海釣變成了一種休閑活動,它包含岸上釣魚,在礁石那兒進行磯釣,及出海乘船釣魚。青島市釣魚協會工作人員告知記者,該協會人數最多的時候有上萬名會員,我市釣魚愛好者數量也超過10萬人。伴隨青島海上休閑漁業的發展,我市建造了多個海洋牧場,吸引海釣愛好者乘船出海,前往魚種和魚群更多的海域釣魚。這位工作人員宣稱,在岸邊進行垂釣,作為一種休閑的形式,它是海邊的一處景致,不應當被那種“一刀切”樣式的禁止,怎樣去妥善管理海邊釣魚這件微末之事,這給城市管理者提出了全新的課題。
問題
主管部門缺位 執法依據不足
哪一個部門該去管理海邊釣魚這種擾民情況呢?記者于音樂廣場處觀察到,在一些有著“禁止垂釣”字樣的警示標志上面,印著這樣的字樣青島磯釣,即“五四廣場管理服務中心”,還有“湛山派出所”,另外還有“城管執法中隊”。
五四廣場的管理服務中心,是歸屬于海濱風景區管理處的。記者最先聯系上了海濱風景區管理處,有一位工作人員講,盡管釣魚給居民帶來困擾的問題,大多集中在前海那一線,可是管理處對于海濱區域的釣魚這個問題,是沒有管理權力的。“我們也并非是‘不想去管’,實實在在是‘管不了’。”他很無奈地說道。
通過報料熱線,記者聯系到了海濱風景區管理處,進而又聯系到了五四廣場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稱,由于針對海邊釣魚游客投訴一直未斷,所以才懸掛禁釣標志,不提倡景區沙灘捕魚。景區保安每日會在五四廣場和音樂廣場巡視,一旦發現有人釣魚,便會勸返;但是保安沒有執法證,僅以口頭和顏細語相勸,然而多數垂釣者對此充耳不聞,工作人員對此也無可奈何。于是,海濱景區的管理人員給出建議,需由擁有執法權力的職能部門來牽頭,針對海邊釣魚這一問題展開綜合管理。
作為警示標志上的另外一家執法單位,城管部門同樣面臨著管理方面的難題,據悉,在2018年2月的時候,市城市管理局曾下發工作通知,還組織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景區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聯合開展行動,針對在五四廣場、音樂廣場、棧橋等前海一線景區的垂釣等行為實施了規勸、管控,現在很多禁止垂釣的警示牌就是當時設置的,然而這個通知只是臨時性的,并不意味著市城市管理局是海邊釣魚問題的主管部門。市城市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做出解釋,海邊釣魚存在擾民情況,然而當前我市沒有法律法規禁止市民在海邊釣魚,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因此無法可依,到現場只能單純進行勸說,難以獲得實效。但他還覺得,通過立法以“一刀切”方式禁止海邊釣魚,同樣不符合我市實際情況。
針對該問題,記者再度與市公安部門取得聯系,所獲答復亦是如此,轄區派出所并無相關管轄權,僅能對景區對岸的釣擾民行為予以配合并展開勸導工作。
雖然“禁止釣魚”的警示標志上面沒有出現市海洋發展局,然而記者知曉,作為主管全市漁業產業的部門,其對休閑海釣的確有著一定的管理責任。該局相關工作人員講述,因為傳統的持竿釣魚對于漁業資源的影響非常有限,所以被視作一項休閑活動。他講,“《漁業法》管理的是漁業生產活動,以釣具作為工具的海釣活動被排除在休漁禁令之外。海邊垂釣并未違反海洋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市海洋發展局對此沒有權力進行處罰。”。
記者聽說,山東省海洋局曾經發布過《山東省休閑海釣管理辦法》,不過主要是針對休閑海釣的船以及經營單位實施嚴格管理,對于海岸邊從事休閑海釣的人,辦法僅僅要求他們做到“穿防滑的鞋子、不可以扔垃圾雜物、禁止使用那些會對漁業資源、水域環境造成危害的釣具、餌料”等,然而對于擾民這一問題并沒有明確的規定。
據記者所知,在最近這段時間,國內好多地方都推出了關于河道、湖泊垂釣的管理新規定,那種一人使用多根釣竿,一根釣線掛多個魚鉤,好多根釣線掛多個魚鉤等不符合規范的垂釣行為被予以禁止,然而市區海洋發展局的工作人員稱,“海釣并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市相關職能部門以前也曾經針對海外一些國家辦理釣魚證、規定漁獲尺寸、設置漁政警察嚴格執行執法等做法,開展過相關的研究,只是因為存在文化、垂釣人員數量相差很大等具體方面的差異,這些管理辦法很難在我市實現落地。”他講道。
建議

劃定海岸垂釣專區 探索協商管理模式
要講的是,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去做的。在海邊進行釣魚這個行為本身而言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然而,擾民這一問題長時間以來都沒有能夠得到妥善的處理解決,這也給城市的管理者提出了全新的課題。省人大代表、姜東調解工作室主任姜東持有這樣的看法,解決游客與釣魚者之間所存在的矛盾的途徑,我市應當盡快去探索出一套協商管理的全新模式,針對該類行為實施更為精細、更為規范的管理。
有記者知曉,深圳市鹽田區那種海濱垂釣的模式是值得去借鑒學習的。在此之前,深圳的海濱棧道曾經吸引了數量眾多的游客前去垂釣,為了能夠對海濱垂釣的秩序進行有效的引導,鹽田區城管局先是采用集中勸導的方式,之后又和釣魚愛好者展開充分的協商,最終在游人相對較少的消防碼頭段劃定了200米的垂釣區域。這樣的舉動既滿足了垂釣愛好者的需求,又對棧道上休閑的市民起到了保護作用,更在海濱棧道之上增添了一處人文景點,真可謂是做了一件事卻收獲了多方面的好處。
“我市職能部門能夠借鑒深圳市那些先進的經驗,去充分聽取海邊釣魚人的意見以及建議,依據前海一線所具有的實際情況,來劃定一處或者多處垂釣的區域,并且在垂釣區域之內劃定釣位以及安全線,引導釣魚者于指定的區域進行釣魚,提醒游客在安全線以外觀看釣魚。”說這話的是姜東。
另外,有記者知曉,作為被稱作“海釣天堂”的舟山,早在2017年就率先創建了“海釣證”制度,規定于保護區內開展海釣活動的個人需要辦理“海釣證”,并且,還針對區域內能夠釣魚的魚種、標準、禁釣時間做了專門的規定。要是違背了“海釣證”制度有關魚種、標準、限額、區域、季節等方面的規定,釣魚者會被沒收漁獲物、海釣工具以及違法所得,同時會被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被吊銷“海釣證”。
市政協委員包德勖提出建議,青島應當盡快推出契合本地特色的海釣制度,將管理權責梳理清晰,強化精細化管理,使得海邊的釣魚愛好者能夠“持證上崗”。借助頒發“海釣證”,不僅能夠在人數方面對釣魚者規模予以控制,在時間上,還能夠規定其盡可能于人流量較少的早上或者晚上進行垂釣,在地點上,也能夠限制其在相對固定的釣位開展分散垂釣。另外,還需要積極引導釣魚者一同制定文明公約,對相關行為加以規范,讓海岸垂釣切實成為一道“文明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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